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了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1. 2035 年远景目标
展望 2035 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
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三、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 积极推动风电分布式就近开发。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重点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合理利用荒山丘陵、沿海滩涂等土地资源,在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中东南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积极推进资源优质地区老旧风电机组升级改造,提升风能利用效率。
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利用行动,鼓励农(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模式,推动光伏发电与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光伏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铁路沿线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等交通领域应用,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廊道示范。推进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优先利用采煤沉陷区、 矿山排土场等工矿废弃土地及油气矿区建设光伏电站。积极推动老旧光伏电站技改升级行动,提升发电效益。
四、促进存储消纳,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
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设施,强化多元化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支撑,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适应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终端直接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促进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多措并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一)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能力。
推动其他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 位,完善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 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景应用。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明确储能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创新协同运行模式,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二)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
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及智能化升级,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 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电网配套工程及主网架建设,提升关键局部断面送出能力,支撑可再生能源在区域内统筹消纳。推动配电网扩容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提升配电网柔性开放接入能力、灵活控制能力和抗扰动能力,增强电网就地就近平衡能力, 构建适应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需要的智能配电网。
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积极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推动自备电厂主动参与调峰,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合理布然气调峰电站,充分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优化电力调度运安排系统开机方式,动态调整各类电源发电计划,探索推源联合调度。引导区域电网内共享调峰和备用资源,创新与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区域电网内就地消纳。
(三)加强可再生能源多元直接利用。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直接应用。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建设新能源自备电站,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对燃煤自备厂替代,建设一批绿色直供电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结合增量配电网试点,积极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直流配电网,扩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在边远地区,结合新型储能,构建基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独立供电系统,推动可再生能源直接应用。
开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在学校医院、机场车站、工业园区等区域,推动可再生能源与终端冷热水电气等集成耦合利用,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融合、应用方式和体制机制等创新,建设高度自平衡的可再生能源局域能源网,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自产自用。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地区等,扩大分布式能源接入和应用规模,以县域为单位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创新可再生能源全产业链开发利用合作模式,因地制宜创建 绿色能源示范县(园)。继续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并在支撑全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中东部能源消费集中的地区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五、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依托智能配电网、城镇燃气网、热力管网等能源网络,综合可再生能源、储能、柔性网络等先进能源技术和互联通信技术,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效灵活接入与生产消费一体化,建设冷热水电气一体供应的区域综合能源系统。发展与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相适应的专业化、网格化运行维护服务体系,通过移动用户终端等方式实现分布式能源设备运行状态监测、 故障检修的快速响应,培养一批高专业化水平的新能源“店小二”。
推动可再生能源与电动汽车融合发展。利用大数据和智能控制等新技术,,实现车电互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与智能管理技术,,通过电力市场交易等促进可再生能源与电动汽车互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