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内阁批准2018年仲裁与调解法案(修订版),将于议会表决。此前,印度关于仲裁与调解的主要法律有:1996年仲裁与调解法与2015年仲裁条例,此次修改旨在弥补2015年仲裁条例的缺陷,促进印度仲裁事业的发展。将印度建设成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长久以来,印度的仲裁充斥着一些问题,其中包括成本过高、时间过长导延误等。为了弥补这些问题并增强当事人选择印度作为仲裁地的信心,“2015年仲裁条例”曾对1996年“仲裁与调解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为了使仲裁成本高效并为处理争端提供固定的时间期限而努力。然而,2015年修订法案未能解决某些问题,例如未能在印度建立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机构,与此相对的是,ICC、LIAC、SIAC、HKIAC等世界上其他国际仲裁机构通过在解决仲裁争端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而在国际仲裁界具有很高影响力。
而此次拟通过的2018仲裁与调解法案(修正案)一开始就澄清说修正案的目的是通过设立一个独立的法定仲裁机构来推动机构仲裁的发展,以便管理包括任命仲裁员的内整个仲裁过程,推动仲裁的规范化。与原仲裁与调解法案相比,此次修正的主要条文有:
设立称为“印度仲裁委员会”(ACI)的法定仲裁机构,以促进机构仲裁的发展;
修改第29A条;
加入第42A和42B条;
加入第87节。
上述修改意见相当重大,因为它解决了仲裁当事方和仲裁员面临的实际困难。例如,2015年仲裁条例规定,从选定仲裁员之日起到作出裁决即仲裁程序结束的时限为12个月。而实践中,大家发现上述期限太短,因为在仲裁员参与仲裁之后,当事方完成诉状消耗了大量时间,这使得仲裁员几乎不可能仅在12个月内就听取论据并作出裁决。在大多数案件中,特别是涉及复杂问题的案件和索赔数量很高的案件中,当事方需要向法院提出延长裁决时间的要求。为了克服这个障碍,2018年的修订法案在第29A条中引入了一项修正案,从而将12个月的期限设定为从诉状完成之日起开始。条例草案进一步建议将国际仲裁的时限排除在作出仲裁裁决的限制时间适用范围内,以为国际仲裁争取更多的时间。
翻译整理:戴玉文 |